鞭牛士 10月31日消息,10月2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云南虫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抖音属于帮助侵权,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相关视频,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240余万元。 据悉,《云南虫谷》是腾讯公司旗下企鹅影视出品的悬疑冒险网络剧,改编自天下霸唱小说《鬼吹灯之云南虫谷》。原告腾讯公司发现,2021年8月30日《云南虫谷》在腾讯视频独播之后,抖音上存在大量用户上传的该剧剪辑片段。于是在2021年9月22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抖音抗辩称,相关视频为用户自行上传,平台用户数量众多,抖音不可能对海量信息进行实质审查;且根据法律规定,抖音平台仅提供信息网络存储服务,没有内容审查义务。平台已经提醒用户上传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履行了通知删除义务,故不构成侵权。 判决书显示,根据查明的事实,抖音对于平台中的用户大量、密集实施地对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在《云南虫谷》权利人反复进行事先预警、事中投诉、提起诉讼、申请行为保全的情况下,难谓不知。 法院认为,抖音应对平台内侵权内容承担相应的管理义务,虽然其采取措施减少了侵权作品的数量,但侵权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故法院认定抖音构成帮助侵权。 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类型、知名程度、可能承受损失、预期收益、维权行为、被告侵权行为实施规模、持续时间、主观恶意、可能获益等方面因素,法院酌情认定网络剧《云南虫谷》著作权人因微播视界实施的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遭受经济利益损失平均每集网络剧为200万元,故经济损失总计3200万元,并要求抖音支付腾讯42万余元的合理维权费用。 3200万的金额,刷新了全国法院网络影视版权案件赔偿记录。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宋健老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短视频侵权泛滥对权利人合法权益损害极大,各地法院均普遍加大了判赔力度,但就个案中究竟应当如何确定判赔额,是依据涉案作品的影响力、制作成本以及可参照的剧集许可费,尤其是被诉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侵权获利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通过阅读判决书可见,涉案《云南虫谷》作品系根据著名小说《鬼吹灯》系列改编,其单集线上制作费达660余万元,总制作费达3.34亿元。综合其他因素,西安中院最终确定每集判赔额为200万元,16集共计3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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