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在宿州市买房子,但之前没法办理公积金贷款,现在这个问题解决了。”4月10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刚刚办理好贷款业务的在淮北市工作的宿州籍市民汪先生高兴地说。这是自4月3日起宿州淮北两地住房公积金实现互认互贷以来,我市第一笔取消工作地限制的贷款业务,标志着两地在公共服务同城化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公积金互认互贷,是指淮北市民在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和宿州缴存职工一样,在宿州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宿州市民同样可以在淮北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此次宿淮两地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取消了异地购房贷款户籍和工作地限制,使两地缴存职工享受购房地同城化待遇(贷款的条件、额度、年限及开发企业项目准入等政策按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此外,合作加强了两地贷款业务的配合工作。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异地贷款相关信息及时告知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加强对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的监管。当公积金发生转移或变动时,缴存地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地中心;公积金贷款出现逾期,缴存地中心将配合贷款地中心,按照合同约定开展贷款催收或处置工作。 据介绍,宿淮两地合作的目的在于推动两地住房公积金业务异地办理一体化,执行期限暂定为一年,自2023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2日。后续将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和个贷利率运行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