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至4日,芜湖市镜湖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张震、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曹明路带领8名干警前往苏州市吴中区,上海市青浦区、嘉定区、闵行区等地,对多起案件集中实施执行行动,采取现场调查、拘传、拘留、查封等措施,成功拘传被执行人两名,查封房屋三套,多起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 案件一,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严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严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且去向不明。行动当日,执行干警前往上海闵行区,走访了严某某所在地居委会、物业公司及承租的办公场所,初步掌握了严某某的财产状况,为下一步执行打下基础。 案件二,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谢某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以无偿还能力为由至今未履行。经调查,被执行人目前经济状况一般,履行能力有限。但鉴于案件标的较大,拖欠利息较多,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部分利息,被执行人也积极联系亲友,力争通过债转等方式解决纠纷。 案件三,申请执行人朱某与被执行人朱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朱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在苏州市吴中区朱某某儿子的家中将朱某某成功拘传,随即将其带往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协商未果后拟对朱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在入所体检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放弃部分利息,朱某某每月归还一万元直至付清,并由其儿子提供担保。最终,申请人向法院要求解除对朱某某的强制措施,双方握手言和,朱某某表示一定严格履行和解协议,尽快还清债务! 案件四,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郑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郑某某长期躲避执行。8月3日,执行干警在上海嘉定区某物流园成功拘传郑某某,并将其带往上海市嘉定区法院,委托嘉定法院协助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嘉定法院执行干警积极配合执行,准备送拘材料,并派专人陪同办理郑某某入所体检事宜。在司法拘留震慑下,郑某某先期归还15000元,并就剩余款项与刘某某达成还款协议。 案件五,申请执行人沈某某与被执行人马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马某某不配合法院执行,甚至存在逃避执行的情况。经调查,马某某在上海市嘉定区有一处房产,法院拟对该房产进行入户勘查,并请求嘉定区法院予以协助。嘉定区法院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干警和车辆鼎力相助。镜湖区法院及嘉定区法院执行干警在出示法律文书、开展法治教育后,对案涉房屋进行了仔细勘查,并走访当地居委会及物业,了解马某某的家庭状况,为房产后续评估拍卖打下良好基础。 本次异地执行,镜湖区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异地执行相关要求提前报备。苏州市吴中区法院,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嘉定区法院对本次行动给予了大力支持,集中执行行动取得良好效果。下一步,镜湖区法院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将强制执行做深做实,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上一篇:泾县:送法进军营 法治润军心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