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怀宁县平山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委引导、农民主体、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通过打造良好的乡村治理环境,实现农村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壮大、乡村生活环境不断改善,聚焦乡村治理,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探索构建党建引领的共建共治共享乡村基层治理新格局。 探索乡村自治新模式,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将“自己的事情自己办、大家的事情商量办”作为村民自治的根本遵循,坚持“自治、自理、自建、自享”治理模式。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配合社会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调解和信访化解等领域发挥作用。 去年以来,该镇累计化解纠纷和信访案件共计56起,调处54起,调处成功率96.43%。规范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选举程序,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三项制度”改革,扩大村民选举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改革,同时实施“一事一议”制度,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健全法律公共服务体系,发挥法治乡村的保障作用。把普法教育融入矛盾化解全过程,让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成为行为准则和自觉习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现镇、村(社区)聘用法律顾问全覆盖,结合“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法用法的意识。依托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站),设立镇、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确保一村一名专职调解员。以综治维稳宣传月、科技周、安全生产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等为依托,开展法律进企业、进乡村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上万余份,解答各类法律知识300余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目前已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 推行移风易俗新风尚,发挥德治乡村的支撑作用。发掘和弘扬乡贤文化,以乡贤解民忧、畅民意,截至目前,乡贤共参与处理各类矛盾纠纷38起,化解了37起,化解率高达97.37%。探索新时代文明实践方式,建设平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2个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全覆盖,组建14支志愿服务队伍,大力推行志愿服务,镇志愿服务队每月不少于8次、村(社区)志愿服务小队每季不少于10次志愿服务活动,建立“菜单”式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体系。开展助老、助幼、助学等“邻里相助”“邻里守望”公益性活动,形成“一家有事、家家帮忙”的良好风尚。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擦亮全国文明村镇品牌。建立道德模范好人礼遇机制,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青年五四奖章、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目前,全镇共有9人当选“安庆好人”,19人当选“怀宁好人”,2人荣获县第四届道德模范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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