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法院:小区车位引纠纷 法官调解止纷争
2024-01-04 0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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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芜湖市弋江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原告芜湖某房地产公司与被告王某签订某小区地下车位租赁协议两份,约定芜湖某房地产公司将该小区2个地下车位出租给王某,租期三年,分期给付租金。合同签订后,芜湖某房地产公司将车位交给王某使用,但王某仅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合计7000元,两个车位剩余三期款项合计63000元至今未支付,芜湖某房地产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支付车位租金63000元及相应利息。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仔细研判案情,认为该案可以调解,遂耐心与当事人沟通,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王某支付芜湖某房地产公司车位转让费63000元,芜湖某房地产公司放弃利息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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